jinnianhui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2012-2013学年交换学生项目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促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现将jinnianhui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2012--2013年学生交换学生的项目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一)台湾
1. 台湾师范大学
于2012-2013学年选派2名2010级优秀本科生(不限专业)到台湾师范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即大三第一学期),学习期满时,台湾师范大学将发给成绩证明。
交流学生只须在本校交纳学费,赴台学费全免。赴台往返交通费及在台期间食宿及零用钱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承担,预计2万-3万元人民币左右。
2. 台湾彰化师范大学
于2012-2013学年选派8名2010级优秀本科生(不限专业, 上/下学期各4名)到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即大三第一或第二学期),学习期满时,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将发给成绩证明。
交流学生只须在本校交纳学费,赴台学费全免。赴台往返交通费及在台期间食宿及零用钱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承担,预计2万-3万元人民币左右。
3. 台湾高雄师范大学
于2012-2013学年选派2名2010级优秀本科生(不限专业)到台湾高雄师范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即大三第一学期),学习期满时,台湾高雄师范大学将发给成绩证明。
交流学生只须在本校交纳学费,赴台学费全免。赴台往返交通费及在台期间食宿及零用钱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承担,预计2万-3万元人民币左右。
4. 台湾台北市立教育大学
于2012-2013学年选派10名2010级优秀本科生(不限专业)(上/下学期各5名)到台湾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即大三第一或第二学期),学习期满时,台湾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将发给成绩证明。
交流学生只须在本校交纳学费,赴台学费全免。赴台往返交通费及在台期间食宿及零用钱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承担,预计2万-3万元人民币左右。
5. 台湾艺术大学
于2012-2013学年选派2名2010级优秀本科生(限美术学院专业)到台湾艺术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学习时间为一学期(即大三第一学期),学习期满时,由台湾艺术大学发给成绩证明。
交流生只需在本校缴纳学费, 免交台湾艺术大学学费,赴台往返交通费及在台期间食宿、零用钱等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预计每人/学期2万-3万元人民币左右。
(二)美国
1. 美国莫瑞州立大学
美国莫瑞州立大学ESL项目
根据协商,于2012-2013学年增派2名优秀本科生(不限专业)到美国莫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一学期后参加莫瑞州立大学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者转入本专业学习一学期。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大三学年)。如果学生托福成绩达到入学要求(大学部托福成绩要求500分,研究所各专业对托福成绩要求不一,部分专业要求500分,个别专业对托福成绩要求较高,如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要求托福成绩525分,大众传媒550分), 则可以直接申请无条件入学。
交流期间学费、食宿、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学生个人承担,扣除莫瑞州立大学提供的奖学金后,预计10万元人民币左右。
注:1、台湾高校报名人数每学院限4名,最后人选由学校统一调配。
2、美国莫瑞州立大学每学院报名人数不限,按先后排名。
3、每位申请者限报一所学校。
二、选派标准和程序:
(一)选派标准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3. 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圆满完成访问与学习任务;
5. 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6. 已交足学校的各项费用。
(二)选派程序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选派访问或学习的通知向学生公布。
2.由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进行初步选拔,并根据学生德、智、体、美表现,确定推荐名单,由初选学生填报申请表格(国际处网站下载)。
3.由学院统一上交表格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小组将入选人员材料报送相应交流学校审核,最终由接收校择优录取。
5.获得录取通知书后,与jinnianhui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有关部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三、 流程
(一) 2012年3月22日11:30前将报名材料交至行政楼61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 2012年3月22日14:00于行政楼612室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结果报学校审核。
(三) 咨询联系:0591-22867336 联系人:周老师
四、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违者取消其选派资格
(二)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