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将评选表彰一批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于2012年6月14日将《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40份和候选人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提交给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联系电话:22867361。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1.《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doc》(闽委办发明电〔201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