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公务员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3〕328号)精神,jinnianhui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开展推荐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遴选20名左右。
二、申报对象
申报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省内领先地位,能够把握我省、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采用新思维、新概念和新方法,引领重大理论创新与关键领域攻关,对基础学科、基础研究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三)近5年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技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重大科研成果(以上均排名前三)。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织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省管干部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已申报“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其他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三、其他事项
(一)入选工程领军人才的人员,由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称号,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二) 申报人填写《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申报书填表须知),《申报书》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装订成册,于
附件:1.福建省公务员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函〔2013〕328号).doc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