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研讨

时间:2024-07-02浏览:10设置

71日,心理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在人文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三院联合集体学习研讨第三场。

会上,心理学院党委书记张本钰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作重点发言。他强调,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他通过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相关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与会成员在研讨中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理解廉洁纪律的内容和要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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